主要是三點。壹種是大部分人根本不懂法律,抱著從國外或者別人那裏聽說的關於法律的壹些東西,對法律不滿。二是我國法律自由裁量權太大,給人執法不公的感覺。比如法律上的壹個行為可以拘留3到7天,同樣壹個行為,北京拘留7天,南京可能拘留3天。不過這方面正在標準化。還有壹點,我認為是最重要的,就是中國人的法律觀念。大多數人的法律觀念是有罪推定,而不是法律實施中的無罪推定。其實中國古代法律也是推定無罪的,只是電視劇總是被嚴刑峻法毀了。由於刑罰規定為鞭笞致死,所以只有流放(相當於現在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死刑可以用來刑訊,而且如果有壹定的證據(比如宋代在縣壹級提拔官員,上壹級官員通過判刑來判刑)必須經過上壹級執法部門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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