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則是指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之壹,它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不同的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適用同壹法律時具有平等的地位。民事主體在設立、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時,必須平等協商,不得將壹方的意誌強加於另壹方,民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