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受禮金是違反黨紀政紀的。違規收受禮金,就是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利用春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或者在領導幹部患病、調動工作、婚喪嫁娶期間,接受下屬、企業主等服務對象單方饋贈。紅包禮金數額較大,接受禮金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按規定不應登記公款吃喝或接受其他禮金。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收受禮金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在界定收受禮金時,應與收受賄賂和正常的人情往來相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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