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書寫形式上來說,收據更加自由多樣,而收據則相對規範。但根據《會計法》要求,回單不能作為記賬憑證入賬。
法律依據:法律效力相同,“收條”和“收據”性質相同,都是同義詞。它們指的是錢物有權被轉移的書面證據,即雙方中壹方的接收方在收到錢或物後,向支付方書寫或提供的“書面證據”,包括支付的具體對象、數量、價值、時間,甚至證人。這兩種信息的基本要素是相同的。
通常是收件人自己寫,並簽名或蓋章。不識字的可以由他人代寫,但要簽名或按手印表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