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十五條收養由收養人和收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收養條件訂立,收養可以公證。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
第十六條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被撫養人和被撫養人的關系不適用於收養。所以妳要先確定這是不是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