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但可以撤銷。根據法律規定,壹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對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