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訴訟源頭管理效能: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院辦公,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農村、進社區、進網格,打通司法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最後壹公裏”。
2.完善案件分流機制改革:進壹步推進復雜案件分流、快慢案分離、快審快判、訴調對接等工作。,確保公正高效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