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讓人是壹個法律術語,指的是權利的接受者,也就是接受“物”的壹方。如果A有某樣東西,給了B,那麽A是出讓方,B是受讓方。在法律術語中,相對轉讓人。指權利的接受者。轉讓方通過合同、協議或贈與的方式將其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受讓方。這項權利不能是個人權利。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第壹百壹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