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我國關於消費者退貨的法律規定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比如購買了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可以退貨,消費者可以享受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上一篇:《物權法》第五條怎麽解釋?下一篇:司法考試白皮書是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