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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後,前夫無理糾纏。我該怎麽辦?

婚姻生活並不總是幸福的。這些年來,離婚率居高不下,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多種多樣,比如缺少愛情的婚姻或者無法同時成長的婚姻,或者配偶出軌。這個時候基本就是離婚的結果了。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離婚意味著夫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對方糾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先找對方詳細商量壹下,看能不能和好,陳述壹下利弊和這樣做的後果。2.如果對方還在糾纏,采取電話騷擾,可以記錄下來,然後報當地警方,讓警方處理。3.如果是恐嚇,用證人錄音錄像的方法取證,獲取大量有效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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