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行、營業部等。可能是會計主體但不是法律主體,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壹般來說,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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