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利用人臉識別技術審理涉及個人信息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處理自然人的人臉信息,必須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單獨同意;違反個人同意,或者脅迫、變相脅迫自然人同意處理其面部信息,構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