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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多大有明確的概念嗎?法律條款等等

這位網友理解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兒童應指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公民。18周歲以上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純屬個人恩怨。僅供妳參考。真心祝福網友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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