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員是指由司法行政部門統壹招錄和管理,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司法行政職責,為法治政府建設、政府法制事務、法治宣傳、調解調處、依法治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行政復議、公共法律服務等提供輔助支持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