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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斷的基礎

法律分析:法院根據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量刑。事實應該是事物的真實情況,我們稱之為客觀真實。但是法律上講的事實和我們理解的不壹樣。法律上的事實,也叫法律真實,是需要證據來證明的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二條犯罪分子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或者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限度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幾個量刑幅度的,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壹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雖然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判處法定刑以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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