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支付結算資金、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違反國家規定,實施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