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基礎知識,熟悉我國主要部門法律及相關政策,掌握法學各學科基本理論和技能,具有創新精神、較強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學制:四年,獲法學學士學位。
◆主科:法學。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企業法、農村行政法等。
就業去向:畢業後可以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特別是能夠發揮自身的專業特點,在司法機關、公安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公證機構、仲裁機構、調解機構、刑罰執行機構、經濟部門從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