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1.申請人應當攜帶上述材料到市、縣(區)養老機構辦理。
2 .縣老齡辦審核,填寫老年人優待證。
3.經核實後,向申請人頒發《優待證》證書。
4 .縣(區)老齡機構向市、縣(市、區)老齡機構發送材料。
5 .市、縣(市、區)養老機構收到《優待證》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攜帶《優待證》領取,或直接發放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