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45年前的農村宅基地有法律效力嗎?

45年前的農村宅基地有法律效力嗎?

宅基地的(轉讓)沒有法律效力;

1.壹般來說,宅基地在申請後壹定期限內(如兩年)未按規定使用的,由原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2.由於宅基地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建議戶主(方)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使用權證等。,並征詢集體領導(如村主任等。)進行澄清。

《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河北省為參照);

第十二條下列宅基地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

(壹)因實施村莊、集鎮規劃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二)因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占用宅基地的;

(三)農村村民宅基地以外的壹處房屋;

(四)農村“五保戶”騰退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準之日起連續兩年未按批準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 上一篇:私人書店需要什麽證書?
  • 下一篇:綏化香格裏拉鳳凰是什麽裝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