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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令法》規定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會需要收集證據,以查明案件事實。這時候就會使用很多強制措施,比如審訊、搜查等。搜查直接關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和住宅。因此,搜查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八條要求被搜查人應當出示搜查證。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不帶搜查證進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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