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丈夫出軌離婚,雙方可以協商賠償。法律規定,壹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但對於離婚男性哺乳期的賠償問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賠償的金額和方式。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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