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惡意造謠、誹謗侵害當事人名譽權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構成誹謗罪。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