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九級傷殘的職工,可根據情況享受以下工傷待遇:1、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傷殘輔助器具、9個月工資作為壹次性傷殘補助金;2.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享受以下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傷殘為本人工資。(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