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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離婚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泰國離婚的程序和證明如下:

提交離婚申請:泰國法律要求夫妻雙方在離婚前協商好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如果協商不成,任何壹方都可以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

確認離婚原因:泰國離婚法要求離婚原因必須符合泰國民法典的規定。比如,夫妻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婚姻問題,或者存在家庭暴力。

離婚協議:泰國離婚需要夫妻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包括夫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探視等問題。

離婚證:泰國法院會出具離婚證,證明離婚手續已經完成。這個證明是正式的離婚證。

需要註意的是,在泰國,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在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協議,達成和解協議。如果和解協議被法院認可,它可以取代離婚協議成為正式的離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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