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不會對個人產生不良影響,仲裁後不記入個人檔案。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法律依據: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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