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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給女朋友壹個手機單反ipad,用來約會。分手後還能挽回嗎?

這種情況下,妳可以拿回來,但是會讓妳看不起妳。妳們戀愛期間給的物品是可以用錢來計算的,所以不能用錢來計算。怎麽才能找回來?我勸妳就算分手也要留個好印象。

談戀愛是送給對方的禮物,屬於自己自願的行為。沒有人強迫妳去。我認為這在法律上不能構成任何犯罪。如果不構成違法行為,警方是無法解決的。別人沒有通過欺騙或者威脅的方式要求妳交出手機,但是妳自己想送人,這是符合法律範圍的。如果妳真的想拿回這個手機,我的建議是找個人私下協商,通過相互溝通拿回來。並且在索要手機的過程中,不能使用任何威脅或恐嚇手段強迫他人交出手機。這種行為其實是違法的,我們的行為應該還是在法律的範圍內。如果對方堅持不給妳,妳可以找警察處理這件事,切記不要隨意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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