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婚員工每四年休假壹次,探望父母,假期2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壹次,假期20天。
3.探親假和旅遊假期間,按員工標準工資支付工資。
4.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