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唐、北宋、明朝解決土地兼並的措施

唐、北宋、明朝解決土地兼並的措施

壹方面可以盡快恢復和培養國家賴以生存的小農經濟,獲得地主階級的政治支持;另壹方面,通過抑制土地兼並,避免稅源和士兵隨土地流轉流失。

北宋王安石改革實行均田制稅法,自然產生了更多的稅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地主對土地的兼並。

明代張的壹種鞭法,在壹定程度上減緩了土地兼並的速度,也限制了狡猾的百姓偷稅漏稅。

  • 上一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答案
  • 下一篇:偷衣服可以立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