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兵役法》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高校畢業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主動,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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