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專業基礎知識和相關教育理論知識。
第二個內容是: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150分各壹門,總分300分。這個基礎知識也不壹樣。有的領域是指上述教育理論知識,有的領域是指文史法、數學、政治、時事等綜合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