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之壹。它是孫中山親自主持的資產階級憲法文件,其指導思想是孫中山的民權學說。《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第壹部資產階級憲法文件。
辛亥革命勝利後,以孫中山為首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從此,宋起草的這部法律成為具有憲法性質的根本法。1912年3月11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大綱取代並生效。後被1914年5月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袁世凱法)所取代,2006年6月29日由大總統李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