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是正式警察,屬於公務員。鐵路警察是我國警種之壹,又稱鐵路警察,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十局(鐵路公安局)。鐵路警察是公安部領導指揮下的警察類型,執行國家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法律,保障鐵路運輸安全。
延伸信息鐵路警察是在公安部領導和指揮下,執行國家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警察,具有以下執法權力:
1.有權進行個人和住宅搜查;
2.有掌握犯罪證據的權力;
3.有執行刑事拘留的權力;
4.有權執行逮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鐵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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