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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會議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庭前會議是審判人員在審判前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就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有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的壹種會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三十條。開庭審理前,人民法院可以召開庭前會議,了解情況,聽取對非法證據排除的意見。

在庭前會議中,人民檢察院可以通過出示相關證據材料,說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必要時,可以通知偵查人員、調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參加庭前會議,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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