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157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