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80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來源既包括自然現象,如地震和臺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作為人力資源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具有客觀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主觀的不可預見性和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