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析私刻單位公章的證明效力,即在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蓋章。首先,單位不同意蓋章,同意就不會發生;其次,證明內容是否真實,單位是否認可。如果證明是真的,只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沒有其他非法目的。私刻公章的行為雖然違反了單位的管理制度,但其違法性值得商榷;如果單位認可證書內容,問題就好解決了。如果單位不認可證明內容,必須提交其他證據支持,可能面臨被單位問責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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