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不逮捕的法律意見

關於不逮捕的法律意見

法律分析: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是不批準逮捕的條件,包括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刑罰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上一篇:天大* * *和是什麽檔次?
  • 下一篇:不退貨卻退款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