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只是要約,要約是壹方當事人在壹定條件下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當受要約人向要約人表達承諾時,合同才能成立。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導致合同失效的情況,如要約的撤回、要約的取消、要約的消滅等等。
因此,只有在投標人獲得招標人的承諾後,雙方的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內容具體確定;(2)要約人通過表明他已接受要約而受意思表示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