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用人單位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應當自侵害之日起2年內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壹般60個工作日內可以知道投訴結果。如果妳對投訴結果不滿意,妳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做出判決。
法律客觀性: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
對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