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快遞服務規範,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壹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