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四條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管理或備案管理。對涉及國家安全、涉及國家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實行審批管理。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