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侵權賠償金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侵占他人土地造成損失的,被侵占人可以要求被侵占人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4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6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法由雙方分擔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7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
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