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公路路面寬度不大於6.0米;
2、農村公路路基寬度不超過6.5米。超過上述標準的公路不得認定為農村公路,應納入建設用地管理範圍,並按規定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農村公路寬度標準的法律依據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農村公路類型認定的通知》第二條
農村公路路面寬度不得超過6.0米,或者路基寬度不得超過6.5米。農村公路改擴建後,路面或路基寬度超過上限,只有單向車道的公路不得認定為農村公路,應納入建設用地管理範圍,並按規定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大型機械化作業區農村公路寬度可參照《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TD/T薪1033—2012)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