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所繳納的費用主要包括房屋租賃手續費和土地租賃收入兩項,由出租人繳納。出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屋,應當繳納土地收益。
房屋租賃費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稅按房屋租賃行為數量在辦理租賃登記手續時征收。房屋租賃費支付標準:
(1)住所
1,建築面積小於30平方米的,50元。
2.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的,80元。
3.房屋內幾個房間分別出租的,分別計算。
(2)非住宅
1和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
2、1000平米,3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稅率的,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