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長春金融學院,成立於1978。2000年劃歸吉林省政府管理。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以地方政府管理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也是吉林省唯壹的金融學院。財會專業被教育部評為國家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和國家教育改革示範專業。
3.哈爾濱金融學院,這是國務院批準的第壹所金融學院。原隸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2000年全國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後,改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2010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哈爾濱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