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工作簽證其實是工作類居留許可的俗稱,是用人單位對外籍員工必須辦理的合法雇傭手續。最後大家拿到的工作簽證叫做外國人居留證,是貼在護照上的簽證,留下來的原因是工作。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和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規定》第九條簽證機關經審查認定符合簽發條件的,簽發相應類別的簽證。入境後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簽證機關應當在簽證上註明入境後辦理居留證件的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