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責任。學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包括學校領導和指定負責人、教師等的行政責任。
2.刑事責任。警察的刑事責任包括逮捕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訴訟。
3.民事責任。包括侵權責任、違約責任等。,並可能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