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na Carter(英國大憲章)是英國在1215年頒布的限制英國國王絕對權力的法案。《大憲章》要求王室放棄部分權力,尊重司法程序,承認王權必須受到法律限制。《大憲章》是英國憲政建設歷史進程的開端。
英國是壹個沒有成文憲法的國家。其憲法由壹系列文件和法案組成,其中最顯著的部分是英國國王和貴族於1215年6月簽署的大憲章。這份寫在羊皮紙上的重要文件,有史以來第壹次以法律形式明確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權力,確立了“國王在法律之下”的重要原則,這將成為未來英國君主立憲制和憲政的法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