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上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人民法院拍賣處置財產,應當采用網絡司法拍賣,但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必須以其他方式處置或者不適宜網絡拍賣的除外。
第三條網絡司法拍賣應當在互聯網拍賣平臺向全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