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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網簽房屋合同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關於取消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的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已在網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原則上不得取消或變更合同信息,但有例外,如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導致購房人信息輸入錯誤等;開發企業與物業買受人因壹方違約發生糾紛,或因房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需要解除合同,經有關部門認定。

法律客觀性:

民法

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民法

第147條

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

第148條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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